勞榮枝案辯護律師吳丹紅被立案調查。根據北京市律師協會最近的立案通知,江西省高等法院向北京市司法局報告,勞榮枝辯護律師吳丹紅違反規定,北京市律師協會立案調查。
2022年8月,勞榮枝案二審,辯護人吳丹紅在法庭上。央視新聞截圖
江西省高等法院表示,吳丹紅擔任勞榮志辯護人期間,通過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發表了多篇文章和評論,涉嫌非法炒作案件。此外,他還在法庭上發表了誹謗案件處理機關的不當言論。
4月25日晚,吳丹紅告訴記者,他已收到北京法律協會的立案通知,并將配合相關調查。他說,他在代理勞榮枝案期間并沒有炒作案件。雖然他在法庭上指出了案件處理機關的程序問題,但他并沒有“誹謗”。
此前報道:勞榮枝,1974年出生,原九江石化公司小學教師。1996年至1999年,勞榮枝跟隨男友法子英在南昌、溫州、常州、合肥犯下4起綁架、搶劫、殺人案。1999年,法子英在合肥被捕,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。2019年12月,勞榮枝在福建廈門被捕,同年12月17日,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勞榮枝。
2020年12月21日、22日,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。2021年9月9日,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故意殺人、搶劫、綁架,決定執行死刑。一審判決后,被告勞榮枝當庭上訴。
2022年11月30日,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、搶劫、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判決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并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報告勞榮枝的死刑裁定。勞榮枝及其親屬不同意判決結果,并提出上訴。
據大灣新聞報道,2023年3月22日下午,最高法勞榮枝案死刑審查庭聽取了勞榮枝審查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。
大灣新聞記者進一步詢問了辯護律師的具體辯護意見,律師表示,總體意見不應批準二審死刑裁定,但具體內容不方便披露。同時,審查法院還向律師反饋,律師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對勞動案件的死刑審查進行檢察監督,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并聯系審查法院,將根據案件的進展進行檢察監督。
辯護律師還表示,最高法在保證律師履行辯護職責方面做得很好,他們非常感動;審查法院還告訴他們,如果后面有新的意見和材料,可以隨時聯系審查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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